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2024年秋学期七年级新生入学通告
发布时间:2024/5/23 16:15:20 作者:无 浏览量:次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通知》(坛教字〔2024〕35号)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2024届小学毕业生。
2.有效房产和户籍在华罗庚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的非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2024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12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东面:虹桥路折至县府路;南面:愚池湾公寓经南环一路、滨河路折至虹品街;西面:沿河东路;北面:东门大街折至县府路(公园巷)。
五、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对符合我校初中入学政策的六年级毕业生,4月10日至14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毕业暨初中新生入学信息采集。(非金坛区小学毕业符合政策在我校初中入学的,在“我的常州”APP平台登记时间为5月22日—6月26日。)
2. 现场审核:
(1)本届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无需现场材料审核。
(2)非华罗庚实验学校本届六年级学生,但房产在初中部施教区的,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7月1日上午8:00-11:00,携带下列材料到华罗庚实验学校沿河西路校区求真苑6楼进行现场审核: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其中房产证主页、户口簿的主页和相关家庭成员页,还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六、温馨提示
1.7月15日,我校将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若学额已满,则不接受中途转学。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和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且在施教区内的住房上;法定监护人需与房产所有(共有)人一致。房屋性质是非住宅的(如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2.随祖辈居住在施教区(“三代同堂”),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提供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出具的儿童父亲和母亲房产情况查档证明;(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并与施教区有效房产房户一致,且从未迁移过;(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3.本告示解释权归华罗庚实验学校所有。
八、咨询电话
82885682、82885676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九、监督电话
学 校:82885806(校长室);
责任督学:王老师82441248、张老师82361587;
区教育局:82881859、82824278(基教科)、82881815(督导室)。
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
2024年5月28日